尊敬的各位老师:
2020年度个人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已经开始,您可通过手机APP “个人所得税”自行办理。根据个人所得税税法规定,国家税务总局通知要求,居民个人自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。
根据河南省税务局关于2019年度个人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的要求,请每位老师(无论需补税还是退税)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2020年度个人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。
2021年6月30日之前属于应当补税,但不办理汇算清缴的,将会被罚,还有可能影响信用!并且纳税人未按期办理个税年度汇算清缴,需要承担加收每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!
对汇算清缴政策有异问的,可咨询财务处计划科孙飞老师,咨询电话:86158993。
2020年度个人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操作指引及相关政策见附件。